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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今天,我到表妹家玩。

 

   「誒,銅人,可不可以幫我個忙?」看到表妹賤兮兮的笑容,這是不懷好意呀。

 

    而且,叫什麼銅人啦!我只不過是LOL都打不上銀牌,一直卡銅牌,然後,喜歡桐人而已,要叫成這樣?

 

    「妳又要叫我幹嘛?很煩耶。」

 

    「就是啊──,『女王』出專輯了,我有買,但是她簽唱會的那天,我要去補習,沒辦法去,而且那辦在隔壁的隔壁市。我就想說,你不是大學生嗎?大學生都不是蠻閒的?所以,想請你幫我去簽唱會簽名。」

 

    妳這是歧視大學生!

 

    「女王是誰啊?我怎麼沒聽過。」

 

    「你很落伍耶,走,到我房間。」

 

    進到她房間,我就看到牆壁上貼著一張大海報。

 

    「那就是女王?」我指著海報,「那不是林姊嗎?」

 

    林姊,歌手林雨的暱稱。林姊其實才二十出頭的年紀,但因為個性成熟、溫和,像姊姊一樣,所以,被粉絲和不少藝人這樣稱呼。

 

  「你很笨,那是從林雨身上誕生出來的分身,不是林雨,只是長得一模一樣而已。」

 

  我大概了解這是什麼情況了,原來這次的專輯是用這種模式。

 

  「好,女王就女王,但是,我幹嘛就一定要幫妳,我又沒好處。」

 

  「我有朋友可以和你組隊,包準你可以上銀牌。」

 

  「成交!」

 

  「這就是女王的專輯,收好,拿回來我發現有磨損,你就死定了。」

 

  表妹拿給我一個大袋子,我打開來看,發現裡面竟然有十張專輯。

 

  「妳買這麼多,太誇張了吧,妳媽知道嗎?」

 

  「閉嘴啦,要你管,你最好不要多管閒事,去跟我媽說什麼。」

 

  從表妹家拿回專輯之後,終於到了簽唱會當天。

 

  林姊結束了表演後,大家開始排隊簽名。

 

  我回想剛剛的表演,林姊這次做的改變還真是非常大,除了整個人的言行舉止不一樣,服裝也變得比以前華麗有氣勢,但有點浮誇,歌曲上不再是各式的情歌,而是詭譎多變,例如:主打歌〈我是女王,給我跪下〉,就是首奴性極高的人非常喜歡的歌。

 

  我嚴重懷疑,是不是每個林姊的粉絲都因此變成奴隸了。

 

  終於輪到我了,我上前去,拿出我那十張專輯放在桌上。

 

  「哦,不錯嘛,很有心意。」林姊看到後,輕笑著說。

 

  「林姊,我和我的朋友都非常喜歡妳,見到妳真的好高興。」

 

  沒想到林姊和周圍的人群一片沉默。我很正常地打招呼,沒講錯什麼啊。

 

  林姊微微瞇起眼睛,說:「誰是林姊,搞清楚我是誰?」

 

  這時,我聽到旁邊的人群細碎的說話聲,「他是誰啊?有夠白目!居然敢冒犯女王,把女王認錯人,死眼殘。」

 

    此起彼落的咒罵聲環繞著我,甚至還有人用手肘故意頂我。

 

    糟糕,在此刻之前,我都還是把女王當作是林姊,但她們就是同一個人,有必要這麼認真嗎?

 

    「對不起,女王,我說錯話了,真的很不好意思。」

 

    女王手一抬,就把一張專輯扔了出去。我當場傻住,喂!那不是我的專輯,表妹會生氣的啊。

 

    「去撿回來,讓我看看你對我的忠誠。」女王說。

 

    看來不做是要不到簽名。我小跑出去,一旁的工作人員也跟過來對我說:「抱歉,讓你受委屈了,你也知道我們林姊,啊,不是……是女王性格就是這樣,很抱歉,請你多忍耐。」

 

    看來連工作人員都不是很習慣女王的作風和設定。

 

    我撿起專輯走回桌旁,「女王,對不起,我和我朋友真的很喜歡妳,剛才的事請妳原諒。」

 

    女王冷哼一聲,「你這種冒失鬼,我可不會和你握手。簽唱會,名是一定要簽的,但有條件,我要你跪下。」

 

    「我要你跪下」這幾個字就像鐵球一樣,砸進我的腦袋裡,讓我一陣暈眩。怎麼可能!剛才排我前面的那位,雖然也是畢恭畢敬,奴性畢現,但他可沒受到這樣的待遇啊。

 

    「女王,怎麼會,妳是在開……」

 

    「你以為我在開玩笑?你可以試試看。」

 

    跪下這件事,我千百個不願意,就在我內心掙扎,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,我發現幾名工作人員朝我這走過來了。

 

    看來是他們看不過去,要來處理了,太好了。結果,有兩個人一左一右,把我架著,身後有幾個人踹我,頂我膝關節處,讓我不得不下跪。我想掙脫,但掙脫不了。

 

    女王見狀,尖聲大笑,開始簽名。

 

    「我不要簽名,放開我,放開我……妳這個惡魔,放開我……」

 

    但這一切只是徒勞,到了女王簽第六張的時候,我的視線開始模糊,眼淚不由自主流了下來。

 

    我聽到有人對我嘻笑,「哭什麼,有什麼好哭的,女王這樣對你,可是特別待遇,你應該感到光榮。」

 

    女王簽完了,我也被放開了。女王手一掃,把十張專輯掃了出去。

 

    「不要啊。」這樣十張專輯都會磨損的。

 

    叫一叫並沒能讓時光逆轉,有些專輯就這樣打在我身上。

 

    我忘了自己是怎麼帶著那十張專輯回家的。

 

    只知道,隔天將這些專輯交給表妹時,她憤怒地質問我:「為什麼專輯上這個多刮傷?」

 

    我回答:「是妳最愛的女王弄得。」

 

    卻被無情地趕出門外,而當初的約定也不算數了。

 

    我的背貼在門上,順著門滑下,一屁股坐在地上,又是無力地哭泣。

 

    隔天早上,我請了假,前往我的秘密基地──一個罕無人煙的郊外河堤。

 

    但我到的時候,卻發現有個人已經在那裡了。

 

    是女王!

 

  「公司這什麼鬼企劃!把我逼成這樣,每天都要演戲。要女王是嗎?那我就豪物顧忌地耍特權,該死的,這些賤民,這些臭蟲。」女王雙手抱著頭,大聲喊叫。

 

  過了一會,她又放下雙手,背在身後,溫和地說:「女王,妳不能這樣子,要冷靜,公司這樣,也是為了讓妳更受歡迎,女王就應該優雅而自傲。」

 

  她就這樣變來變去,像是林姊和女王分裂成兩個人格在對話。我舉起手機偷拍她整個過程。

 

  這情況沒有持續很久,像是承受不住似的,她開始瘋狂甩動她的長髮,張牙舞爪地瘋狂亂跳亂叫。

 

  我鼓起勇氣又拍了一小段,才趕快離開。

 

  我回到家,打開電腦,將這影片寄給幾個新聞台。表格上的資料我亂填,只在備註欄上寫道:「知名歌手林姊在河堤發瘋。」

 

  雖然爆料者的資料不正確,但有這段影片,新聞台絕對不會不報導。

 

  果不其然,各大新聞都開始報導,網路上也是一片議論紛紛。

 

  就在我以為林姊就要遭受一次慘痛的重擊時,林姊的公司居然發了份聲明稿,說明這是林姊還未公開的最新分身──精神失控者,小莓。

 

  林姊的人氣隨著小莓的曝光更加上漲。我看著這失控地展開,頹然地倒在地上,低聲呻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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